2024年度兴化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2.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起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草案。参与调查处理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3.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4.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指导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创就业工作以及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活动。
6.按照相关规定,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国、省、泰州市、兴化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褒扬、培养工作,并且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全国和省、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褒扬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8.负责市工会系统的对外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兴化市总工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基层工作部)、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权益保障部(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财务资产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化市总工会(机关)。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提升职工思想引领新境界、凝聚建功立业新动能、增强维权服务新实效、激发工会组织新活力等方面,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兴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发挥主力军作用。
1.提升思想引领新境界。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广泛开展劳模“双进”宣讲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到班组”活动,放大兴化“工‘惠’文化”品牌效应,大力弘扬“三个精神”,组织开展劳模事迹宣讲报告会,营造崇尚劳动的浓厚氛围。
2.凝聚建功立业新动能。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竞赛、职业(工种)培训和“三十、五小”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化三大主导产业劳模创新工作联盟、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室建设,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参与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志愿活动,培养更多的岗位能手和技术标兵。
3.增强维权服务新实效。精细化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劳模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工作,围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结对帮扶服务。开展“7 点班”职工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搭建职工就业创业桥梁和平台。拓展职工疗休养、会员专享、交友联谊、“两癌”筛查等普惠覆盖面,实施新业态女职工关爱服务行动。开展普法宣传宣讲活动,选树工会法律服务站示范点。扩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4.激发工会组织新活力。推进百人以上非公企业、中大型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和开发区(园区)工会高地建设行动,推进新业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深入实施大抓基层行动,进一步推进“主席领题”项目,深化非公企业“三创争两提升”活动,开展星级职工之家与新业态基层工会结对共建活动。加强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培育和选树工作。强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干部专业培训。
第二部分
2024年度
兴化市总工会
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20.4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20.4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20.4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520.4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0.4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
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520.4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520.4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11.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项目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11.4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6.8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82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12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3.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3.06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520.4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20.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0.43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520.4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42.57万元,占85.04%;
项目支出77.86万元,占14.9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0.4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0.4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2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0.4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3.57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2.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77.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86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5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7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4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8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23.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18 万元(去年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39.8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9.88 万元(去年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42.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2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0.4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42.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2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6万元,变动原因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化市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3.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公开部门,去年未有预算公开数据。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520.43万元;本部门共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7.86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